夫妻双方离婚的,对于夫妻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处理权,应当先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由法院判决的,法院应根据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的原则进行分割,如果一方因抚养子女、照顾老人等承担较多义务的,可以请求法院给以一定的补偿,如果夫妻一方存在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行为的,另一方可以请求法院对其少分或不分。
一、离婚案中夫妻共同财产是如何分割的
离婚案中夫妻共同财产首先是由夫妻双方共同协商其分割比例的。协议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请诉讼,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与无过错方权益原则进行判决。一方对夫妻共同财产有违法行为的,如:隐藏、转移、变卖、损毁、挥霍共同财产,或伪造夫妻共同债务,在分割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一方发现另一方有上诉违法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二、离婚财产如何分配好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夫妻双方离婚,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会根据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的原则进行分割,如果一方因抚养子女、照顾老人等承担较多义务的或者夫妻一方存在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行为的,可以请求法院给以一定的补偿或者请求法院对其少分或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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