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南区检察院从5月份起在批准逮捕环节率先实行现场复测,并出具理由说明书。据悉,该制度已由市检察院向全市推广。
8月10日晚,巴南区发生森林火灾。公安机关在现场找到一个烟头,经对烟头上残留口水进行DNA鉴定,确定系李某所丢。公安机关随后以涉嫌纵火将李某刑拘,并提请批准逮捕。检察官审查时发现,虽然烟头系李某所丢,但无证据证明就是该烟头造成了火灾,遂以证据不足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
检察机关复测现场后,向公安机关出示了不捕案件理由说明书,详细说明该案只有发现新的证据,鉴定技术有突破,得出烟头是火灾的火源点,才能对李某作出批准逮捕决定。李某随后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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