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名下房子能否抵押
时间:2023-06-28 15:04:37 143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抵押是指,为了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如果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主要可以分为:不动产抵押、动产抵押、权利抵押、财团抵押、共同抵押和最高额抵押。将房产作为抵押物,主要是不动产抵押。

我国《民法典》中第三百九十五条明文规定,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是可以抵押的。并且,并没有限制必须是自然人所拥有的。因此,只要产权清晰,符合抵押登记条件,无论是企业还是个人的房产都可以去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抵押登记手续的。

一、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

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包括:

1、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2、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3、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二、留置权是法定物权吗

我国规定的担保物权就三种:抵押权、质权、留置权。《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第四百二十五条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交付的动产为质押财产。第四百四十七条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权人为留置权人,占有的动产为留置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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