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格尊严权和名誉权的区别是什么
时间:2023-02-18 21:40:16 279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名誉权是指公民或者法人在社会生活中取得的社会评价中依法享有的不可侵犯的权利。名誉权的主体是公民或者法人;对象是民事主体对其能力和质量的社会评价,包括道德、能力、信誉、商誉、成就、资格和身份的评价;主要内容是其声誉不因他人的非法行为而降低的权利。值得注意的是,公民的名誉权不仅存在于他们的生命之年,而且在他们死后也应该享有名誉权。本文可以参1993年8月7日颁布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问题的答复》第五条"死者名誉受损的,其近亲属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格尊严是指民事主体的行为"人"最基本的社会地位、社会评价和至少尊重的权利。人格尊严是否应该属于声誉权的一部分,有两种理论观点,一是作为一种人格权,人格尊严受到侵犯,不可避免地导致社会评价的权利主体,从而表现为声誉侵权的结果,因此,人格尊严属于声誉权,可以更好地保护权利主体的合法权利。另一种观点是,人格尊严与声誉权的内容不同,前者被纳入后者,实际上是虚假的声誉权的内容,容易导致权利滥用。作者认为,名誉权不应包括人格尊严,人格尊严属于一般人格权的概念,放在名誉权中是不合适的。这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四条(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接受服务时,享有尊重人格尊严、民族习俗)和第四十三条(侵犯消费者人格尊严或者侵犯消费者人身自由,应当停止侵权、恢复名誉、消除影响、道歉、赔偿损失)。

全文576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名誉权 最新知识
针对人格尊严权和名誉权的区别是什么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人格尊严权和名誉权的区别是什么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