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筑施工开工时间从哪天算起
建筑施工开工时间从开工通知载明的日期算起。具体来说:
1.如果在开工通知发出后,项目仍然不具备开工条件,则应以开工条件具备的时间作为开工日期;
2.若开工时间因为承包人的原因被推迟,那么应以开工通知上载明的日期为开工日期;
3.当承包人经过发包人的同意提前进场施工时,应以承包人实际进场的时间作为开工日期。
二、建筑施工开工的条件
建筑工程开工应具备的条件有:
1.依法应当办理用地批准手续的,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2.在城市、镇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成立项目部,配备管理人员;
4.施工图纸经过会审、图中存在的问题或错误已经修正;
5.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已经建设、监理单位批准并进行交底;
6.施工图预算已经编制和审定,并已签订工程合同。
7.场内外交通道路已经修通,施工用水、用电、排水等能满足施工要求。场内土方平整工作和障碍物的清除已基本完成。
三、建筑施工开工令由谁签发
建筑施工开工令的签发人取决于项目的监理情况:
1.实行监理的情况:由总监理工程师批准签发。
2.没有监理的情况:则由建设单位签发。
开工令是允许开工的书面文件,其签发的日期即为工程的实际开工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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