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设工期是从哪个时点开始算
建设工期从开工日期开始算,具体规定如下;
1.从开工到竣工按全部日历天数计算,不扣除停工日数,称为“日历工期”;例子:计划工期300个日历,意思是合同的起始日至结束日期,包括周末、大小月历天数的和。
2.从全部日历天数中扣除节假日未施工的天数及因设计、材料、气候等原因停工的天数,称为“实际工期”.一般承包合同规定采用日历工期,以便于检查合同执行情况;实际工期由于排除了客观因素的影响,便于分析工期定额执行的情况。
二、建设工期延期多久可以解除合同
建设工期延期超过当事人催告给出的合理期限可以解除合同。具体的期限根据实际情况而定,比如当事人给出的合理期限为一个月。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工期逾期违约金标准
工期逾期违约金标准需要当事人自行约定,当事人可以约定具体数额,也可以约定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一般来说,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是指违约金的数额超过实际损失百分之三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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