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段内容讲述了被拘留人在拘留期间如何进行探视。根据《拘留所条例》第二十六条,被拘留人应当遵守拘留所的会见管理规定,在拘留所规定的探视时间可以探视被处罚人。具体流程为:被探视人亲属提出申请,并提前预约时间,在探视时间可以携带必要的生活用品、衣服、食品,其他东西不得送至被处罚人。如果是刑事拘留,在拘留期间亲属不可以探视,但辩护律师可以探视。
假设行政拘留,那么规定的探视时间将得到遵守。被处罚人的亲属、朋友提前预约,在行政拘留所规定的探视时间可以探视被处罚人。具体流程:被探视人亲属提出申请;约定时间带好相关证件。如果是刑事拘留,在拘留期间亲属不可以探视,但辩护律师可以的探视的。
1、如果是刑事拘留,在拘留期间亲属不可以探视,但辩护律师可以的探视的,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侦查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和需要可以派员在场;
2、如果是行政拘留,行政拘留所有规定的探视时间。被处罚人的亲属、朋友提前预约,在行政拘留所规定的探视时间可以探视被处罚人。探视时,可以携带必要的生活用品、衣服、食品(需拘留所民警检查同意),其他东西不得送至被处罚人。
《拘留所条例》第二十六条拘留所保障被拘留人在拘留期间的会见权利。被拘留人应当遵守拘留所的会见管理规定。会见被拘留人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按照规定的时间在拘留所的会见区进行。被拘留人委托的律师会见被拘留人还应当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第二十七条被拘留人遇有参加升学考试、子女出生或者近亲属病危、死亡等情形的,被拘留人或者其近亲属可以提出请假出所的申请。请假出所的申请由拘留所提出审核意见,报拘留决定机关决定是否批准。拘留决定机关应当在被拘留人或者其近亲属提出申请的12小时内作出是否准予请假出所的决定。被拘留人请假出所的时间不计入拘留期限。
拘留所会见规定:律师、会见时间、生活用品限制
拘留所会见规定是针对被拘留人员与外界接触的一项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律师在侦查期间可以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代理申诉、控告。因此,律师在拘留所会见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然而,在会见期间,律师需要遵守拘留所会见规定。首先,律师会见时间不得超过四小时,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两次,每次不得超过一小时。其次,在会见期间,律师需要遵守生活用品的限制,如食品、药品等,需由看守所提供。
综上所述,拘留所会见规定是律师为被拘留人员提供法律帮助的重要途径,但律师也需要遵守相关规定。只有这样,才能确保拘留所会见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行政拘留的探视时间已得到遵守,被处罚人的亲属、朋友可提前预约,在规定的探视时间探视被处罚人。但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是刑事拘留,在拘留期间亲属不可以探视,但辩护律师可以探视。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时,需持有效身份证件和律师事务所证明,同时遵守生活用品的限制。拘留所会见规定是律师为被拘留人员提供法律帮助的重要途径,但律师也需要遵守相关规定。
《拘留所条例》第二十六条,拘留所保障被拘留人在拘留期间的会见权利。被拘留人应当遵守拘留所的会见管理规定。
会见被拘留人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按照规定的时间在拘留所的会见区进行。
被拘留人委托的律师会见被拘留人还应当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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