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看守所条例的规定,对犯罪嫌疑人进行羁押的,如果经侦查机关的同意,是可以对看守所羁押人犯进行探视的。
一、刑事拘留可以写信给外地吗?
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如果经办案机关同意,经公安机关批准的,可以写信给外面的近亲属。《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看守所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人犯在羁押期间,经办案机关同意,并经公安机关批准,可以与近亲属通信、会见。
二、肝硬化可以去拘留所吗?
依据有关规定,看守所对没有收押凭证的,不予收押。此外,应当对新收押人员进行健康检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收押,由送押机关依法作其他处置:1、患有精神病或者急性传染病的;2、患有其他严重疾病,在押中可能发生生命危险或者生活不能自理的等内容。判刑七个月是否会投监执行,要看在侦查、审查起诉、审判阶段是否被羁押。如果被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经过折抵后,剩余刑期三个月以下的,在看守所执行,不投监。
三、拘留所和看守所的不同点是什么
1、法律依据不同。拘留所是依据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设置;而看守所设置的法律依据是《刑事诉讼法》和《看守所条例》的相关规定。2、性质界定不同。拘留所羁押的是受行政拘留处罚的人,所以拘留所是国家行政羁押机关;而看守所羁押的是依法被逮捕、刑事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以及余刑在一年以下的已决犯,所以看守所具有刑事羁押机关的性质。3、羁押对象不同。拘留所羁押的对象是治安拘留的人以及法院决定司法拘留的人。看守所羁押的对象是依法被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以及余刑在一年以下的已决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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