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的财产分为夫妻个人财产和夫妻共同财产。婚前财产一般属于个人财产,以下财产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一)婚姻存续期间获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婚姻存续期间获得的知识产权的收益;
(三)婚姻存续期间获得的没有特殊约定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
(四)婚姻存续期间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当事人离婚能要回婚前财产吗?
离婚可以取回婚前财产。因为婚前财产归属为夫妻个人财产,离婚时对其个人财产不予分割,另一方也无权要求分割;法律规定,夫妻个人财产不因夫妻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是男女双方约定婚前财产归共同所有的除外,也即只要没要约定,离婚后当事人就可以取回婚前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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