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事故后不能继续工作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或者医疗机构书面证明需要继续休养,可继续休养。单位应当按照伤情对应的停工留薪期支付工资,俗称误工费,但前提是在劳动仲裁中提起。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因工作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有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间,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十二个月。伤势严重或情况特殊的,经设区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
出工伤事故后还能补交工作保险吗
用人单位没有购买工伤保险的,发生工伤事故后,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但工伤赔偿责任由用人单位承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
第六十二条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一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作出认定为工伤的决定后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不停止支付工伤职工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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