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农村集体土地能否用于非农业建设?
时间:2023-05-30 10:30:46 140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农村集体土地能不能用于非农业建设?

答:农村集体土地可以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但必须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规定,兴办乡镇企业、村民建设住宅、或者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可以经依法批准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建设规划,并按规定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老的房产证需要更换为不动产证吗?

答: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三十三条的规定,本条例施行前依法颁发的各类不动产权属证书和制作的不动产登记簿继续有效,不动产登记机构按照“不变不换”的原则,权利不变动,簿证不更换,权利人在依法办理变更登记、转移登记等登记时,逐步将原有房地产权证更换为新的不动产登记簿证。所以,老的房产证不需要更换为不动产权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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