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流程
应届大中专院校毕业生、技校毕业生自愿到成都市落户,符合成都市入户政策,且具备与申请理由相对应的申报材料的,可以申请办理应届大专以上学历毕业生入户。非本市生源的应届大中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且在我市落实了工作单位的,可按本人拥有的合法固定住所、直系亲属合法固定住所、单位集体户、人才交流集体户的顺序申请本人入户。具体流程如下:
1、领取并填写《入户申请表》。
2、准备相关材料,办理户口准迁证。提前准备办理所需相关材料,到入户地的区(市)县公安局办证处办理户口准迁证。
3、注销原籍户口。户口在原籍,不在学校的,需要办理准迁证后,回原籍注销户口,开具户口迁移证;需要提交的材料以原籍户籍管理机关要求为准。
4、回成都办理上户,领取户口簿。回入户地的区(市)县公安局办证处办理上户,领取户口簿。
二、需要准备的办理材料
1、本市生源毕业生准备以下材料:
(1)《入户申请表》;
(2)本市户口注销证明(原件);
(3)入户人员户口迁移证、居民身份证(原件);
(4)毕业证、报到证(原件和复印件);
(5)入户地居民户口簿、亲属关系证明(入直系亲属户口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6)入户地合法固定住所证明(入本人产权住房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7)迁入地派出所出具的街门牌详址证明(地址不详的提供)(原件);
(8)1张1寸近期正面免冠彩色标准照片。
2、非本市生源毕业生准备以下材料:
(1)《入户申请表》;
(2)省、市、区(市)县人社部门出具的《进入成都市人员入户联系函》(原件)
(3)入户人员户口迁移证、居民身份证(原件);
(4)毕业证、报到证(原件和复印件);
(5)入户地合法固定住所证明(入本人产权住房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6)入户地居民户口簿、亲属关系证明、入户地合法固定住所证明(入直系亲属户口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7)集体户首页、空白集体户口内页及单位同意入户的证明(入集体户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8)迁入地派出所出具的街门牌详址证明(地址不详的提供)(原件);
(9)1张1寸近期正面免冠彩色标准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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