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时女方给的嫁妆钱,离婚时不一定需要还。一般认为女方的嫁妆钱,应认定为是女方家人对女方的婚前个人赠与,属女方个人财产,男方要求法院予以分割的不予支持。但如果嫁妆钱是婚后才赠与女方的,并且赠与人没有表示只赠与女方,则此时嫁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不需要返还女方。
结婚嫁妆离婚时可以要回吗
根据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有些嫁妆如果在购置过程中用于双方的共同生活,那么此时嫁妆已经成为双方的共同财产。这种情况下,离婚需要按照共同财产来分割。如果是女方父母对女儿的赠与,那么嫁妆属于女方个人财产,离婚时可以带回。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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