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原告死亡的,有继承人的中止诉讼,没有继承人的,或者继承人放弃诉讼权利的,终结诉讼。
一、什么情形下会执行终结?
执行终结的情形如下:申请执行人死亡,没有继承人,或继承人放弃诉讼权利的;被申请人死亡,没有遗产,也没有应当承担义务的人的;离婚案件一方当事人死亡的;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以及解除收养关系案件的一方当事人死亡的。
二、诉讼终结后债务怎么办
诉讼终结是由于出现了特殊情形,导致案件无法或者是无需继续审理;此时法院将会裁定诉讼终结。例如,案件的被告死亡,但是被告没有遗产也没有继承人,此时债务的追索已经没有必要,债务实际上也已经无法实现清偿。如案件的原告死亡,没有继承人或者是继承人放弃了诉讼权利,此时相当于债权人不再主张债权,法院裁定终结诉讼后,该债务就成为了自然债务。
三、如何解决转继承纠纷
转继承纠纷的进行:1、可以双方当事人协商处理;2、申请调解委员会调解;3、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继承开始后,继承人在遗产分割前死亡的,并且未丧失继承权,也未放弃继承权,继承的遗产份额可以转给其他继承人。在具备转继承的条件,适用转继承时,转继承人继承被转继承人应继承的财产。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于遗产分割前死亡,并没有放弃继承权的,该继承人应当继承的遗产转给其继承人,但是遗嘱另有安排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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