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损害责任的构成要件的具体判断
时间:2023-06-25 10:52:25 167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1、主体是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

2、患者发生了人身损害的事实,在医院进行诊疗过程中,即使有差错,但未造成患者人身损害,也不构成医疗损害。

3、医患双方之间存在医疗行为

4、医疗机构或医务人员过错支配下的行为与患者的人身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一、什么是医疗事故民事责任

认定医疗事故完全责任的构成要件有:

1.医疗事故的主体是合法的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

2.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违反了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

3.医疗事故的直接行为人在诊疗护理中存在主观过失;

4.患者存在人身损害后果;

5.医疗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二、医疗事故民事责任如何构成

1、责任主体医疗事故的行为主体与责任主体是同一的,都是医疗单位。医务人员的职务行为都是医疗单位的行为,因此,由这些行为而产生的医疗事故应由医疗单位承担民事责任。2、人身损害事实医疗事故构成中的损害事实,首先是指侵害了受害人的生命权或者健康权,其具体的表现形式,就是生命的丧失或者人身健康的损害,这是人身损害事实的第一个层次。其次,是受害人的生命权、健康权受到损害之后所造成的财产利益损失,包括为治疗损害所支出的财产损失。再次,是受害人因人身损害所造成的受害人及其近亲属的精神痛苦这种无形损害。3、医疗过错医疗过错是追究医疗机构民事责任的前提和基础。医疗过错包括诊疗、告知、护理等环节的过错。4、因果关系医疗机构违反义务的行为与患者人身损害后果之间必须具有因果关系。医方只在有因果关系存在的情况下,才为其行为负损害赔偿责任。因此,患者的损害后果必须是医方的诊疗行为所致。

三、哪些情形下医疗机构应对患者的损害担责

医疗机构应对患者的损害担责的情形包括:

1、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履行与当时医疗水平相对应的诊疗义务,对患者造成损害;

2、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等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

3、隐匿或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

4、伪造、篡改或销毁病历。

医疗损害责任,是指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在医疗过程中因过失,或者在法律规定的情况下无论有无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或者其他损害,应当承担的以损害赔偿为主要方式的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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