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鉴定鉴定抑郁症过程是怎样的?
时间:2023-04-20 15:10:31 300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携带好相关的资料,或者直接到有关的医院去进行抑郁症的鉴定。

(一)申请鉴定的过程如下

(1)精神病司法鉴定委托书或精神病司法鉴定申请书;

(2)被鉴定人的案件情况;

(3)被鉴定人的疾病情况和病历资料;

(4)被鉴定人的个人资料(身份证);

(5)被鉴定人的社会资料;

(6)鉴定中心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二)委托申请精神病鉴定流程委托或申请精神病司法鉴定的,应当携材料到本中心办公室备案,办公室签发《司法鉴定委托材料受领单》,由办公室统一安排。

(三)缴纳鉴定费用委托或申请精神病司法鉴定的,应当按照规定交纳鉴定费,司法鉴定中心精神病司法鉴定费标准参照省物价局新的收费标准。

(四)精神病司法鉴定的受理

(1)司法鉴定中心在一般受理后的15个工作日内完成鉴定工作,并出具完整、规范的鉴定报告。

(2)司法鉴定中心在实施鉴定前,鉴定人应预先阅卷,了解案情,作必要的核实。

对疾病的诊断要明确,有科学依据,对各种法定能力的评定和因果关系的评定要准确。

(3)精神病司法鉴定工作由办公室主任或中心指定的人员主持,参加司法鉴定的人员不少于三人(其中鉴定人不少于二人)。

(4)在作出精神病司法鉴定结论后,参加鉴定的精神病司法鉴定人应当签署鉴定意见,如有不同意见时应记录在案。

(5)精神病司法鉴定结论以《鉴定书证审查意见书》的形式作出;

经鉴定人签字并加盖本中心公章后生效。

(6)精神病司法鉴定工作应当在法定期限内完成,并将《鉴定书证审查意见书》送达委托机关或鉴定申请单位。

(五)其他

1、抑郁症又称抑郁障碍,以显著而持久的心境低落为主要临床特征,是心境障碍的主要类型。

临床可见心境低落与其处境不相称,情绪的消沉可以从闷闷不乐到悲痛欲绝,自卑抑郁,甚至悲观厌世,可有自杀企图或行为;

甚至发生木僵;

部分病例有明显的焦虑和运动性激越;

严重者可出现幻觉、妄想等精神病性症状。

每次发作持续至少2周以上、长者甚或数年,多数病例有反复发作的倾向,每次发作大多数可以缓解,部分可有残留症状或转为慢性。

2、抑郁症属于精神司法鉴定的范畴。

因为抑郁症它是属于精神方面的鉴定,所以对当事人的鉴定也是需要当事人先去申请一份鉴定书,然后再带上自己原来的有关病历资料,或者是其他社会资料,以及个人的相关资料,到鉴定机构去等待鉴定,提交资料之后,通常是在30个工作日左右,就会给当事人出鉴定的司法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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