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实体商铺购买的服装类产品方面,消费者享有依法申请退换货的合法权益,但同样并非绝对拥有无理由退货的权利。
在这一问题上,我们必须明确指出,根据我国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如果商家所提供的商品或服务未能达到质量标准,那么作为消费者便有权利依照国家相关规定及双方事先达成的协议,对其进行退货处理,同时,消费者亦有权要求商家履行更换、维修等相应的责任和义务。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
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
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依照前款规定进行退货、更换、修理的,经营者应当承担运输等必要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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