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的无合同解雇的临时工是否有补偿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2)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终止定期劳动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款、第五款的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全文321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