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到证”由原来“派遣证”转化而来,是应届普通高等学校(普通全日制,也就是统招生)毕业生到就业单位报到的凭证,也是毕业生参加工作时间的初始记载和凭证。毕业生到就业单位报到时,须持“报到证”。类别“报到证”有“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和“全国毕业生研究生报到证”二种。有中专招生的省份,也是属于计划内招生,一般省、市、自治区签发本地区的“全国普通中等专业学习毕业生就业报到证”,这类“报到证”由各省市自治区印制和签发,一般不能跨地区就业。派遣证一式两份,一份是派遣证,另一部分是报到证。派遣证在你毕业后将放入你的档案,由国家直接打到你的单位(档案属国家机密,不允许个人持有。如果你的用人单位拥有档案保存资格那么你的档案就放在单位,如果没有,那单位会将你的档案放在人才市场类的档案保存处。如果你没工作,那你的档案就直接打回原籍)。而报到证则交由你自行保管。作用就业报到证1.“就业报到证”是毕业生到单位报到的证明。毕业生到工作单位就业时,须持“就业报到证”。用人单位凭“就业报到证”为毕业生办理手续。2.当地公安部门凭“就业报到证”为毕业生办理落户手续。3.学校相关部门依据“就业报到证”为毕业生办理档案投递、组织关系转移和户籍迁移等手续。4.“就业报到证”正页由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时交给用人单位,是毕业生参加工作时间的初始记载和凭证,上面的日期是工龄的开始年限,与退休年龄和养老保险交纳年数都有关。5.“就业报到证”是毕业生报考公务员必备资料。6.“就业报到证”是毕业生就业的证明,“就业报到证”中的姓名须与毕业生身份证中的姓名一致,单位的名称也必须准确。“就业报到证”的有效期一般为毕业后两年时间内(即2008年毕业生到2010年6月30号,2009年毕业生到2011年6月30号,以此后推)。7.“就业报到证”可以改派,改派手续为;(1)用人单位在毕业生改派表或就业协议书上盖章;(2)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在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上盖章;(3)学生处审核后,报省教育厅审批。8.自考生、成教生没有报到证,报到证是中国特色的产物,只有中国统招高校才有。9.留学归国学生归国后可咨询户籍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毕业生调配部门签发机关(如:北京市教委、天津市教委、河北省人社厅等)办理相应学历的报到证。派遣原则落实到省直和中央驻各省单位就业的毕业生直接派往接收单位。落实到市、州所属单位就业的毕业生,派到单位所属市、州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办公室(师范类专业的毕业生,派往单位所属市、州教育局)。其备注栏内注明接收单位名称。落实到回生源地择业的,将其派回生源所在省的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要求(1)可以凭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办理,如用人单位无人事权,不能接收档案,还须到其上级主管部门签章(签在“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意见”一栏);用人单位无上级主管部门的,则到当地的人才交流中心办理人事代理手续(在“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意见”一栏处签章)。(2)可以凭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办理,另外还须到当地的人才交流中心签定“就业协议书”,办理人事代理手续,签好后的“就业协议书”要一并带到省校就业指导中心。(3)未落实就业单位且本人申请回生源地自主择业的毕业生应提供书面申请。(4)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的全日制在籍学生,在学期间参加高一层次学历自学考试,通过专业考试计划规定课程的考试并取得毕业文凭者,毕业离校时,可根据学生本人意愿,按取得的自学考试学历发给“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以下简称报到证);在学期间参加高一层次学历自学考试,但毕业时尚未能通过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考试,本人要求继续参加自学考试,在毕业后三年内通过全部规定课程考试并取得毕业文凭者,且没有落实就业单位的,也可按自学考试学历发给报到证。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在籍学生毕业时或在毕业后三年内获得自学考试毕业文凭且没有落实就业单位的,本人可凭自学考试毕业证书和相关材料到省人事厅申请办理高一层次学历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报到证上的毕业学校统一填写为"全日制普通高校自学考试学历毕业生"。按自学考试学历登记签发的就业报到证,与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具有同等效力,与普通高校毕业生享有同等待遇。注:湖北的全日制助学班(自考)可以办报到证。程序(1)毕业生在“就业协议书”上填写基本情况;(2)毕业生所在的学校(学院)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填写推荐意见并盖章;(3)用人单位签字、盖章,(上级人事主管部门确认盖章)毕业生签字,填写双约定的其他条款;(4)毕业生所在的分校(学院)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予以登记备案;(5)将“就业协议书”交省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审核,开具介绍信;(6)毕业生持省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开具的介绍信、“毕业证”原件、“就业协议书”到省大中专院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办理“就业报到证”。补办手续毕业生“就业报到证”不慎遗失,需补办“就业报到证”分以下两种情况:1、两年择业期内:(1)本人提出申请;(2)工作单位开具证明;(3)学校就业主管部门开具介绍信;(4)毕业生本人持上述材料到省就业办申请补发新的“就业报到证”。2、两年择业期外:(1)本人提出申请;(2)工作单位开具的遗失证明;(3)学校就业主管部门开具介绍信;毕业生本人到学校研招办复印当年经省级招生部门盖章审批的新生录取审批表复印件,并加盖学校研招办的公章。(4)毕业生持上述材料到省就业办申请补发“就业报到证”证明书。改派处理情况1.第一种情况,开始和A企业签订了就业协议书,并报到证已经派遣到了A企业相关的城市,而学生工作几个月后,辞职了,去了另一个B城市工作。如果这个B企业能接收你档案,那么这个就必须改派了。2.第二种情况,学校交给同学的报到证,出现错误,如姓名,专业甚至派遣地区。发生错误,那么就必须重新开具报到证。(严格讲不属于改派)3.第三种情况,错派,没有这个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已经撤消或用人单位隶属关系发生了变化。4.第四种情况,调配不当。院校在按单位委托代选毕业生调配过程中,所选择的毕业生所学专业与用人单位要求不一致。5.第五种情况,毕业生本人遭受不可抗拒的因素或其它特殊原因。6.第六种情况,毕业半年后,找到工作,并能接收档案关系等。将派遣回原籍的报到证,改派到你要去的单位所在城市。(报到证两年有效,个别地区只要两年内是可以改派的。严格的地区,一般是一年才能改派,切记。)7.第七种情况,已经就业或者未就业的学生,考上公务员或者事业编制。在规定年限内,必须报到证改派。注意:改派时间一般是从你毕业开始算起,第一个一年内改派,可是个别地区是可以两年内改派。甚至三年内,故一定要在改派的期限内。一定要了解清楚后办理,别耽误了最佳改派时间。学校是你们可以求助的地方,他们可以协助你改派。方法改派建立在原单位同意的基础上,并需原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新接收单位、新接收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签署意见,跨省的和从市县调整到省级、中直单位,或从省级、中直单位调整到市县的改派还需省教育部门签署意见。按教育部门的要求,对已经落实就业单位并领取就业报到证的毕业生,原则上两个月内不予受理改派手续,而且各高校对办理改派手续也都有一定的时限要求。因此,要办理改派手续,必须要原单位同意解除协议,原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同意,新单位同意接收,新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同意。如果新的单位没有上级人事主管部门,单位可以到省人才交流中心办理人事代理开户手续,由省人才交流中心作为单位的上级人事主管部门并提供改派表,再按照教育部门的改派程序和时间期限办理相关改派手续。对于符合进A市落户条件的,经改派之后,可以由省人才交流中心协助办理进行落户手续。按现行政策,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如果户口本来就是迁往A市的,可以不用办理改派手续,只需持与原单位解除关系的证明,到省人才交流中心报到,把人事关系以个人或单位的方式委托人才中心管理。有效期1、“报到证”报到有效期时间:它的有效期一般是两年,即从毕业开始两年内有效,超过两年视为自动放弃并作废。但是个别地方,三年也可以报到。具体按照当地政策来定。2、“报到证”改派有效期时间:报到证一般是从毕业开始算起,一年内可以改派,当然一些地方两年内也可以改派。具体执照当地政策。3、“报到证”上所标注报到时间为什么是一个月,或者更短时间:因为是为了督促学生尽快办理,所以近几年才改为时间短,但是个别城市,是严格按照报到证时间来报到的,切莫耽误了时间。最好提前回原籍,或者要去报到的城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联系好。以免造成代理无法操作。
全文3.5千字,阅读预计需要1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