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可以。
当法院决定对某个人的银行账户实施冻结措施时,他们会立即将这一情况告知给当事人。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人民法院在决定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的动产、不动产以及其他财产权益时,必须先发出相应的裁定书,然后再将其送达到被执行人和申请执行人双方手中。
同时,为了确保执行工作的顺利进行,人民法院有权依法采取具体的强制执行措施,包括查询、冻结和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等方式来实现其请求。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
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
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
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
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
全文576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