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误工费的赔偿原则及标准如下:误工费是依据伤者误工时长与薪资水平进行衡量的。若伤者拥有稳定的工作收入,则可依据具体损失的收入予以计算要求的误工费。而对于没有稳定工作收入的伤者来说,我们将以他们最近连续三年的平均收入作为参考标准计算误工费数额;如伤者无法提供确凿证据来证明自己在最近三年内的平均收入情况,我们就会参照案件所在地同业或相关行业在上一年度从业人员的平均工资水平来计算这部分误工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
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
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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