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保证金能够不退吗
时间:2023-03-31 11:52:00 256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不可以。如果合同没有明确押金的性质或规则,则押金作为预付款处理,无论如何都要返还的。当事人交付留置金、担保金、保证金、订约金、押金或者定金等,但没有约定定金性质的,当事人主张定金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一、房屋租赁订金合同纠纷如何解决

“定金”在法律上有比较严格的界定,“定金”是承担违约责任的形式之一,它的基本法律性质是违约定金,并具有担保合同履行的性质。“定金”的作用有两种情形:一是当合同正常履行时,定金充作价款。二是合同不能正常履行时,定金则作为罚则。如果是给付方违约,那么给付方无权收回这笔钱。如果是收受方违约,则收受方应该双倍返还。

而与“定金”一字之差的“订金”在法律上则并没有严格的界定,从文字的理解上来说,“订”的含义是订立、预订之意。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一定要头脑清醒,区分清楚“定金”和“订金”,以免在消费过程中经济受损失。

关于订金,我国现行法律的有关,其不具有定金的性质,交付订金的一方主张定金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一般情况下,交付订金的视作交付预付款。订金在法律上是不明确的,也是不规范的,在审判实践中一般被视为预付款,即使认定为一种履约保证,这种保证也是单方的,它只对给付方形成约束,即给付方对收受方的保证。若收受方违约,只能退回原订金,得不到双倍返还;若给付方违约,收受方会以种种理由把订金抵作赔偿金或违约金而不予退还。

二、押金与履约保证金有什么区别?

1、性质不同:保证金是法定的担保方式,押金只是交易形式,并不具有法律效力。

2、设定人的范围不同:保证金担保只能有租客进行,而押金可以有第三人进行担保。

3、违约后果的不同:保证金具有保证和利用债务人履行合同的效力,承租人不履行合同义务的,无权追缴定金,房东不履行合同义务,不同于双倍返还定金的后果,全额返还就足够了。

4、不同的法律规定:保证金的金额由合同当事人约定,约定数额不得超过主合同金额的20%,超出部分不具有定金效力;押金的数额由当事人自行约定,并以数不清的数额为限。

三、租房合同没到期退租可以退押金吗

租赁合同未约定定金的性质和规则的,定金作为租赁预付款处理,无论如何退还。当事人支付留置权、保证金、保证金、合同保证金、定金、定金,但对定金的性质没有约定,当事人主张定金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出租人应当在租赁关系解除、承租人腾退、清点、清偿之日,将定金全额无息退还承租人。租赁期间如有财产损失,应扣除定金,扣除财产损失后退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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