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超速驾驶机动车,造成一死三伤的重大交通事故,一少年为自己的不当行为付出了惨痛的代价。1月29日,安徽省五河县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交通肇事罪判处被告人张某龙有期徒刑二年零六个月。
2009年11月2日,张某龙跟着4位朋友驾车到县城外的山上游玩,回来时,他无证照却要驾驶车辆,从而酿成惨案。16时35分,张某龙驾驶的轿车沿G104国道由南向北行驶,行至望淮岭路段时,加速超越同方向一辆轻型卡车,终因车速太快掌握不住方向,车子在公路上左拐右突,最终冲出路外,翻了个四轮朝天,将正在自家门前劳作的68岁老人当场撞死,车上三人也不同程度受伤,造成重大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张某龙扒上一辆朝五河方向行驶的手扶拖拉机,迅速逃离事发现场。第二天,在家人的劝说下,他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陈张某龙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造成一人死亡、数人受伤的重大事故,且具有逃逸情节,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鉴于被告人案发后主动投案,并且犯罪时未满18周岁,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相关的民事纠纷也进入了法律程序。
全文452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