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辆黑幼儿园的校车超载超速运送幼儿和老师的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一名幼儿和幼儿园园长双双身亡,另有3名幼儿受伤。近日,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校车司机尤某有期徒刑3年6个月。
公诉机关指控,2011年3月14日9点左右,尤某驾驶金龙牌大型普通客车由南向北行驶至门头沟区108国道处,因其驾驶的大型客车载人数超过核定人数,超速行驶且未保证安全,致使车辆右侧前部与路东侧的灯杆及施工围挡接触,支撑围挡的钢管插入车内,造成乘车人两人死亡,三人受伤。
庭审中,尤某自愿认罪。他说,自己的车核载49人,但因孩子身形较小,一般两个座能坐3个人。他曾向幼儿园和公司反映过超载问题,但园长刘某称过段时间再租辆车,超载只是临时的。事发当天是周一,需接送的孩子最多,他也就麻痹大意了。尤某称,事发途中设有限速60公里/小时的标志牌,但因路况很好,自己就不自觉地开快了。当时他的车速约100公里/小时,途中一辆四轮农用车突然并线,他紧急打轮,没想到轧上了一块石头,客车彻底失控,撞上了工地围挡。
门头沟法院经过审理认为,尤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交通事故,造成二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故作出上述判决。宣判之后尤某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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