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段文字讲述的是员工工资中扣除所造成的损失与劳动者的过错程度及原因大小有关。劳动者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该责任可以是全额或部分。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以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如果扣除后劳动者工资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员工工资中扣除所造成的损失与劳动者的过错程度及原因大小有关。因此,劳动者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该责任可以是全额或部分。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如果扣除后劳动者工资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员工工资中如何扣除损失?
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员工工资中可以扣除各种社会保险费用以及住房公积金等。然而,在扣除各项社会保险费用和住房公积金后,员工工资中还可以扣除“损失”吗?答案是否定的。
根据《劳动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同时,《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也明确规定,工资应当按时足额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因此,员工工资中不可以通过扣除“损失”来降低工资总额。企业应当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的工资,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员工工资中扣除所造成的损失与劳动者的过错程度及原因大小有关。然而,根据《劳动法》和《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的规定,企业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因此,员工工资中不可以通过扣除“损失”来降低工资总额。企业应当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的工资,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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