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失业保险,降低费率,再延长一年至2022年4月30日;2、工伤保险,考虑到部分企业压力很大,规定阶段性降低费率,延长1年,也是到2022年4月30日;有一些地方在国家人社部发出新闻规定之前就已经明确了减免政策,如上海市,还是延续了去年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减免的规定,到今年2021年4月30日,至于还会不会有调整,需要看当地政府的规定才可以。
国家社保减免政策
国家最新的社保减免政策在2018年出台,主要是针对企业在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及工伤保险3个项目房房方面的减免政策。而医疗保险是减半征收,生育保险不在减免之列。所以现在是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仍需要申报缴纳费用。而和社保紧密相关的公积金最长可申请延缴到6月底,但是不能减免。
《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通知》规定,自2020年2月起,免征中小微企业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免征期限为5个月。对大型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其他参保单位不含机关事业单位,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减半征收,减征期限为3个月。个体工商户按单位参加三项社会保险的,参照中小微企业享受减免政策。已缴纳减免期间应减免费的,由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会同主管税务部门办理抵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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