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没有接触并不是断定交通事故的唯一依据,有一种事故叫做无接触交通事故,最常见的就是非机动车骑车人为了紧急避让机动车,手忙脚乱摔倒在地。
这样听着,是不是脑海中立马脑补一出画面,车没撞到人,人就摔倒了,这不是碰瓷吗?
有人认为,无接触交通事故的定责是对碰瓷的一种纵容。这种观点比较极端,但代表大部分被定责司机的委屈:我的车根本没撞到,为什么还要担责?也有人认为,以后不敢开车了,只要有人在你的车周围摔倒了,就被赖上了,还没地方说理。还有人认为,只要开车人存在违法行为,发生无接触事故,司机都要担责。
事实上,不少人对无接触交通事故的认识存在误区。没发生接触而发生交通事故,司机一定担责吗?
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双方是否接触并不是断定事故责任的必要条件。同样,也并不是所有的无接触交通事故,司机都要担责,这主要取决于事故发生的原因到底是什么。
我们来看一则案例。
王某驾驶面包车,从小区出来,刚出小区门,慢车道上驶来一辆电动车。骑车人见前方驶入一辆面包车,便赶紧刹车便让,但电动车发生侧滑,骑车人摔倒,车损人伤。
事后,面包车司机打算开车走人,但被骑车人拦住。骑车人认为,面包车突然从小区开出来,为了避让面包车,骑车人才摔倒了,所以面包车司机要为事故负责。面包车司机觉得很委屈,他认为,面包车和电动车并没有发生碰撞,是骑车人自己摔倒了,不关他的事,骑车人在碰瓷讹钱。
交警调查后认定,双方承担事故的同等责任。交警介绍,面包车进入慢车道,属于借道通行,应让慢车道内的非机动车先行,但面包车并未让行,是事故发生的原因之一;骑车人发现面包车后,采取措施不当导致摔倒,也是事故发生的愿意之一。因此,面包车司机和骑车人承担事故同等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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