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法典中离婚后多久还能就共同财产起诉分割
民法典规定,离婚后一方发现对方有隐藏、转移共同财产等行为的,可以在发现该行为三年内再向法院起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第一千零九十二条【一方侵害夫妻共同财产的法律后果】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二、夫妻一方擅自赠与财产给第三者有效吗
首先,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赠与第三者财产,需要先确定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按规定,以下情形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比如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以及养老保险金等。
所以,一方发现另一方拿了以上财产赠与他人,那么属于处分夫妻共同财产,需要经过双方的同意。
其次,一方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另一方可以主张赠与合同无效。
一方擅自赠与他人财产,过后未得到另一方的追认,那么属于侵犯另一方的财产权,赠与合同将属于无效。
最后,夫妻一方找第三者,违背夫妻忠诚义务,如果双方又进行同居,离婚时无过错方可以要求离婚损害赔偿。
按照规定在民法典中如果离婚后一方发现对方有隐藏、转移共同财产等行为的话是可以申请法院进行诉讼,期限是三年的时间的,过了时效法律就不支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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