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跟着学籍走的意思是根据现在的规定,每一个考上大学的学生都可以在入学之初将自己的户口由家庭所在地迁移到学校所在地。这个户口迁移是自愿的,学生可以选择迁,也可以选择不迁。当学业期满之后,户口在学校的学生,要么根据学校的“派遣”,落户到就业单位所在地;要么处于待业状态,户口打回原籍。
学籍证明的办理
1、在校生办理在读证明:学生到本学院办公室办理即可(已加盖学籍专用章);
2、毕业证明、学位证明:毕业生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或毕业证明、学位证明需要盖章的,学生可持证书原件到教务处学籍与质量管理科办理。
3、外文在读证明或毕业证明、学位证明:按照中文原件进行翻译,持中文原件及翻译好的证明到教务处学籍与质量管理科(1号楼415房间)加盖山东农业大学学籍专用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2013年8月11日印发的《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教基一[2013]7号)第四条学生初次办理入学注册手续后,学校应为其采集录入学籍信息,建立学籍档案,通过电子学籍系统申请学籍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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