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区是否与户籍有关
时间:2023-05-31 17:05:02 262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一般来说,集体土地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与户籍无关,拆迁补偿按面积计算。法律依据: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国土资源部、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的有关规定,农村宅基地补偿以区域综合地价为基准,而房屋的补偿是以地上附着物为基础的。拆迁补偿具体有三种:

(1)有住房用地安置条件的,优先安置住房用地,并补偿住房重建费用。(2)选择货币补偿,即不安排宅基地或安置房,而是直接用货币补偿。(3)选择产权房交易,即安置安置房。

从上述规定中,不能看出集体土地征收拆迁补偿与户籍直接相关。也就是说,集体土地上的拆迁补偿,应当按照土地和房屋的面积计算。《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的补偿包括:(一)对被征收房屋的价值补偿;(2)因房屋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补偿;(三)被征收房屋价值补偿;(四)被征收房屋价值补偿;(三)因房屋征收造成的生产经营损失补偿。条例规定,国有土地上的房屋补偿是房屋本身的价值,与户籍无关。因此,房屋面积越大,拆迁补偿就越多,无论户籍上有多少人。户口在拆迁中起作用吗?

与户口相关的是住房安置。这是指通过户口获得免费安置面积或低价购买安置房的权利。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八条规定,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保障住房。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本文对解决住房面积小、人口多的住房问题作了原则性规定。在实践中,为落实住房保障条件,各地法律法规往往会对户籍作出一些相关规定。

因此,该规则还需要与当地的具体政策结合使用。对于集体土地,户籍的作用体现在土地安置补助上。根据《土地管理法》,集体土地征收补偿费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苗木补偿费。

其中地上附着物和苗木的补偿费属于地上附着物和苗木的所有人,与农村户籍无关。但土地补偿费的分配需要参考其是否为村集体组织成员,而户籍是决定其是否为村集体组织成员的重要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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