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双军子女出生入户办理条件夫妇双方均是深圳市驻军部队现役军人其婚后所生育子女,可以申请在父母驻军部队所在地入户;如父母一方在深圳市服现役,另一方在外地服现役,可以自愿选择在父亲或母亲所在部队驻地入户。
深圳双军子女出生入户申请材料
1、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
2、婴儿父母结婚证(复印件1份,验原件);
3、父母双方的军官证(复印件1份,验原件);
4、父亲或母亲所在部队出具的证明(原件1份);
5、拟入户地街道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原件1份);
6、政策内生育二孩的,需提供二孩生育审批表及二孩生育证明,同时提供其他子女的户籍资料(复印件1份,验原件)。
深圳双军子女出生入户办理流程
1、婴儿父母持以上申请资料到其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报,并如实填写《婴儿出生登记申报表》;
2、派出所户籍民警审核后出具受理回执,呈报分局核准,经审核批准入户的,由派出所通知申报人父母持回执、身份证和户口簿到拟入户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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