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水利局、财政局:
你们《关于申请调整龙文区排涝工程建设方案的请示》(漳发改投资[2006]63号)悉。龙文区排涝建设方案,业经省发改委、水利厅、财政厅以闽计农经[2004]507号文批复,工程建设方案为建设朝阳镇漳滨、石井两座排涝站以及桥头、孚美、科坑三个水闸,总投资210万元,省级资金补助105万元。根据龙文区近年来台风受灾排涝的实际情况,经研究,同意你们提出的调整建设方案,改为建设郭坑镇下洲排涝站和下洲水闸,工程总投资和省级补助资金不变。
请据此批复抓紧组织实施。
福建省发展改革委、福建省水利厅、福建省财政厅
二○○六年十一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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