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规定,外孙子、外孙女对外公外婆有赡养的义务。
一、赡养老人的法律规定是如何的呢?
赡养老人的法律规定是: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四条规定,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四条规定,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负有赡养义务的人。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
二、新民法典赡养公婆的法律规定
赡养公婆的法律规定主要是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而此条中的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是指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而子女更是应该依法进行赡养的。而赡养的含义基本上符合我们通常说的孝顺,在我国法律中,没有公婆对儿媳的抚养义务,也无儿媳对公婆的赡养义务,并且在非特定条件下儿媳对公婆遗产也无继承权,声讨儿媳不赡养公婆不孝顺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三、无经济能力的儿子能否请求赡养女婿
儿子无经济收入的能要求孙女赡养,前提是孙女有赡养能力。法律规定,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所以一旦儿子无经济收入,不能对当事人尽到赡养义务,当事人就可以要求有赡养能力的孙女对自己尽到赡养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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