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运合同的承运人有下列义务:
1、承运人应当向旅客及时告知有关不能正常运输的重要事由和安全运输应当注意的事项
2、承运人应当按照客票载明的时间和班次运输旅客。承运人迟运人应当根据旅客的要求安排改乘其他班次或者予以退票
3、承运人擅自变更运输工具而降低服务标准的,应当根据旅客的要求退票或者减收票款;提高服务标准的,不应当加收票款
4、承运人在运输过程中,应尽力救助患有急病、分娩、遇险的旅客
5、承运人应当对运输过程中旅客的伤亡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承运人证明伤亡是旅客故意、重大过失或者旅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除外(此规定适用于按照规定免票、持优待票或者经承运人许可搭乘的无票旅客)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现在客运承包合同是比较多的,通常情况下,可以书写承包合同,内容当中必须要包括当事人双方的基本身份信息,还有就是客运承包的一些具体的事项,比如说承包的费用问题等。
一、运输合同什么时候生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一十四条规定,客运合同自承运人向旅客交付客票时成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另有交易习惯的除外,可见旅客运输合同成立应区分三种情况:
1、在通常情况下,运输合同会在承运人向旅客交付客票时成立;
2、当事人也可以另行约定合同成立的时间;
3、也可以根据交易习惯来确定合同成立的时间,比如乘坐出租车时,应当以乘客上车的时间作为合同成立的时间,而不能以车票打出来的时间作为合同成立的时间。客运合同生效的时间,很多人对此存在争议,但通常认为旅客运输合同在检票时生效。
二、如何解决旅客霸座的情况
存在旅客霸座情形的应作以下处理:
1、应要求该旅客补交票款;
2、旅客霸座后不补交票款的,承运人可以拒绝运输。
旅客应当按照有效客票记载的时间、班次和座位号乘坐。存在霸座情形的,承运人可以按照规定加收票款。
全文741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