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身份证丢了别人捡到不能用的吗
身份证丢了别人捡到不能用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八十条之一规定了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在依照国家规定应当提供身份证明的活动中,使用伪造、变造的或者盗用他人的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情节严重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其次,身份证丢失,应当及时到公安机关申请补领。补领身份证的方法:公民需申领、换领、补领
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应携带居民户口簿到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办理时提供本人近期符合二代证标准的彩色相片图像,换领证的带原申领的
第一代居民身份证。公民在申领、换领、补领
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身份证。申领临时身份证的公民,应由县、市(区)公安局(分局)核验居民户口簿,交近期居民身份证标准相片两张,填写《临时身份证申领登记表》后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三十三条【隐私权侵害行为】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权利人明确同意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实施下列行为:
(一)以电话、短信、即时通讯工具、电子邮件、传单等方式侵扰他人的私人生活安宁;
(二)进入、拍摄、窥视他人的住宅、宾馆房间等私密空间;
(三)拍摄、窥视、窃听、公开他人的私密活动;
(四)拍摄、窥视他人身体的私密部位;
(五)处理他人的私密信息;
(六)以其他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一十一条【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需要获取他人个人信息的,应当依法取得并确保信息安全,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他人个人信息,不得非法买卖、提供或者公开他人个人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三十七条【个人信息主体的权利】自然人可以依法向信息处理者查阅或者复制其个人信息;发现信息有错误的,有权提出异议并请求及时采取更正等必要措施。
自然人发现信息处理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或者双方的约定处理其个人信息的,有权请求信息处理者及时删除。
二、身份证丢了别人贷款可以用吗
1、对于有些门槛低、审核不严的小型贷款公司,使用别人身份证是有可能贷到款的,但随之而来的是这种贷款的利息通常比较高,假如还不上贷款的话会影响证件主人的信用;
2、使用别人的身份证作为贷款第三方担保,通过这种方式借款人可以贷到款,但是第三方担保在借款人还不上贷款的时候要负有连带责任;
3、现在贷款审核越来越严了,但是也不妨有不法分子投机取巧,所以最好不要外借身份证给别人办理贷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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