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变更管辖的案件,检察机关移送管辖的期限如何计算,审判期限自变更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两个月内宣判,但最迟不超过三个月。对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应当报最高人民法院批准。人民法院变更管辖的案件,审理期限自变更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人民检察院应当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应当重新计算审理期限。第十九条【管辖】刑事案件的侦查,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由公安机关进行。人民检察院发现审判人员利用职权实施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的,可以立案侦查。公安机关管辖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下的重大刑事案件,需要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根据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的决定,人民检察院可以立案侦查。自诉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
第二十四条上级人民法院根据需要,可以审理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下级人民法院认为第一审刑事案件情节重大、复杂,需要上级人民法院审理的,可以请求移送上一级人民法院审理,我们可以看到,在中国,移交管辖的案件期限通常从移交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因此,如果案件期限不从这一天算起,可以选择咨询律师寻求帮助,律师霸还提供在线律师咨询服务。欢迎您参加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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