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有权申请追加第三人。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原告发现遗漏了应该参加诉讼的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追加该第三人参加诉讼。被告申请追加,原告同意的可以追加。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被告发现原告遗漏了应该参加诉讼的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追加该第三人参加诉讼,原告不同意追加,视为已放弃对该第三人的诉讼请求。
一、遗产继承可以起诉一个被告吗
因遗产继承引起的纠纷,往往不是当事人双方的矛盾,而是直接关系到所有法定继承人的利益,情况比较复杂。
继承诉讼开始后,如继承人、受赠人中有既不愿意参加诉讼,又不表示放弃实体权利的,应追加为共同原告;已明确表示放弃继承的,不再列为当事人。据此,如原告只起诉部分继承人为被告的,法院会追加其他继承人为共同原告。继承人不愿意做原告又不愿意做被告的,不能列为第三人,只能选择放弃或作为被追加的共同原告。
二、第三人和共同诉讼当事人
1、诉讼标的不同
必要的共同诉讼当事人:诉讼标的是共同的,对诉讼标的态度一致,或共享权利、或共担义务。
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对诉讼标的持有全部权利,排除其他人的权利。
2、诉讼地位
必要的诉讼当事人:或共为原告、或共为被告,是原被告之间的争议;
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既不为原告也不为被告,独立存在与原被告之外,可独立起诉
3、参加方式
必要的共同诉讼人:在原告起诉或被告被诉时,应一同参加或法院追加
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法院不能主动追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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