缴费基数上限: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00%;
缴费基数下限: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80%。
每月医疗保险单位缴纳部分为:保险基数×7.5%;
每月医疗保险个人缴纳部分为:保险基数×2%
(一)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按自然年度缴纳。由家庭、学校每年一次性足额缴纳全年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缴费后,参保人员终止基本医疗保险关系的,其终止前所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予退还。
(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由家庭到户籍所在地的区(县、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
(三)在校中小学生以学校为单位,每年9月-12月由学校向所在地的区(县、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统一代收代缴次年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四)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人员、“三无人员”、“低收入老年人”在每次缴费时应进行资格审核。
贵阳市医疗保险缴费年限为15年。
注:医疗保险缴纳的年限只能累计到退休时才进行计算,不足15年也是需补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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