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订立居间合同应注意哪些问题
订立居间合同应注意如下问题:
1.委托人应当在合同中载明所委托居间从事的活动内容,包括种类、范围和要达到的要求,给付酬金的数额、方式和时间。
2.居间人应当如实向委托人说明自己能够做到什么程度、需要什么条件完成委托人的委托事项。
3.合同中应当订明违约责任条款。居间人不尽职守而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委托人的损失。居间人对所提供的信息、成交的机会负有保密的义务。
二、居间合同订立的程序是怎么样的
居间合同订立的程序:
1.中介在上下家之间协调,并就合同主要条款口头达成一致;
2.中介持《居间合同》让下家先签署并收取下家支付的意向金,中介出具中介公司盖章的“意向金收据”;
3.中介再持下家签署好的《居间合同》交由上家签署;
4.中介再持上家出具的《定金收据》交给下家,下家将中介出具的《意向金收据》还给中介。
三、居间合同受法律保护吗
依法成立的居间合同,受法律保护。居间合同是法定的合同形式之一,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一条规定,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第九百六十二条规定,中介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中介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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