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继承父母房产怎么立遗嘱
请注意,公民在立遗嘱时需要邀请一定的人员在场进行见证,但继承人、受遗赠人、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都不能作为见证人,如果疏忽这些类似问题,也会导致遗嘱无效。
【法律依据】《民典法》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遗嘱处分个人财产】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二、立遗嘱继承父母房产的步骤
要立遗嘱继承父母的房产,可以遵循以下步骤:
1.确定遗嘱是否有效。遗嘱必须是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且不存在无效事由,才能被认为是有效的遗嘱。
2.确定遗产范围。在写遗嘱时,需要明确指出遗产的范围,包括房产的地址、面积、产权归属等情况。如果房产存在抵押、质押等情况,也需要进行说明。
3.确定继承人。在写遗嘱时,需要明确指出由谁来继承房产。如果有多名继承人,需要按照遗嘱人的意愿进行分配。
4.编写遗嘱内容。在写遗嘱时,需要说明继承人的身份、遗产范围、分配方式等情况,并对遗嘱人的意愿进行明确表述。同时,需要注意遗嘱的格式和书写方式,确保遗嘱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5.签署遗嘱。在签署遗嘱时,需要有多名见证人在场见证,并由遗嘱人、见证人签名或盖章。同时,需要注意签署遗嘱时的年龄和精神状态,以确保遗嘱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6.保存遗嘱。在保存遗嘱时,需要选择适当的存储介质和保密方式,以确保遗嘱的安全性和保密性。同时,需要注意定期更新和维护遗嘱,以确保其始终能反映遗嘱人的真实意愿和最新情况。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步骤仅供参考,具体操作还需根据当地法律法规和具体情况进行判断和处理。如果需要更详细和专业的帮助,可以咨询当地的律师或公证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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