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是不能擅改房屋结构的,经批准修改了房屋结构的,应当对房屋买受人进行通知。我国《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批准的规划、设计建设商品房。商品房销售后,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擅自变更规划、设计。
一、买房后退房不需支付违约金的情况有哪些
买房后退房不需支付违约金的情况如下:
1、开发商延期交房,超过合同规定的期限退房的;
2、开发商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
3、开发的房屋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等必要的证书;
4、开发商未经购房者同意,擅自变更规划设计,影响房屋结构、户型、朝向、面积;
5、开发商已将在售房屋抵押,或在出售给购房者后,将房屋抵押给他人。
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的规定,商品房交付使用后,买受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退房;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二、已经取得土地使用证书的房子可以现售吗
已经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的房子,同时符合其他法律规定的条件下,可以现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商品房现售,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现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二)取得房地产使用权证书或者使用土地的批准文件;
(三)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四)已通过竣工验收;
(五)拆迁安置已经落实;
(六)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等配套设施设备具备交付使用条件,其他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或者已确定施工进度和交付日期;
(七)物业管理方案已经落实。
三、延期交房怎么处理
延期交房,买受人可以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买受人如果想要退房的需要给开发商发房屋催交通知书,在三个月合法期限内开发商仍不能交房的,可以要求开发商退房。
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给买受人。未能按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因不可抗力或者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原因,需延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及时告知买受人。
第三十一条规定,
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时设置样板房的,应当说明实际交付的商品房质量、设备及装修与样板房是否一致,未作说明的,实际交付的商品房应当与样板房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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