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责任程度划分及赔偿标准研究
时间:2023-09-10 14:00:16 69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医疗费用计算方法包括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治疗费用,需要凭据支付,但原发病医疗费用不包括在内。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陪护费、残疾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交通费、住宿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项目的计算方法也在段落中详细描述。

医疗费用的计算方法是根据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这些费用需要凭据支付,但原发病医疗费用不包括在内。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四)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五)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3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六)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置补偿功能器具的,凭医疗机构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七)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

(八)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且没有劳动能力的人为限,按照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对不满16周岁的,扶养到16周岁。对年满16周岁但无劳动能力的,扶养2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九)交通费:按照患者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十)住宿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十一)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造成患者死亡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造成患者残疾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

以上就是关于医疗事故轻微责任的详细描述,医疗事故轻微责任是责任评级中最低的程度,生活中遇到这类情况时要根据具体的法律规定来计算赔偿的金额。

误 工 费 、 住 院 伙 食 补 助 费 等 医 疗 事 故 赔 偿 标 准 是 什 么 ?

根据我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患者有损害,因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或者诊疗技术规范、常规的;(二)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三)未取得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的;(四)伪造或者篡改病历资料的;(五)以拒绝协助患者及其家属知情或者拒绝听取患者及其家属陈述意见等方式拒绝或者阻碍患者及其家属参与医疗事故处理的。

患者有损害,因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或者诊疗技术规范、常规的;(二)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三)未取得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的;(四)伪造或者篡改病历资料的;(五)以拒绝协助患者及其家属知情或者拒绝听取患者及其家属陈述意见等方式拒绝或者阻碍患者及其家属参与医疗事故处理的。

另外,《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还规定了医疗事故赔偿标准。根据条例规定,医疗事故赔偿标准包括医疗费用、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陪护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死亡赔偿金、死亡补助金、司法救助费。具体标准,按照医疗事故等级不同而有所差异。

在医疗事故赔偿中,医疗费用包括医疗费、药品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医疗事故处理费、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死亡补助金、司法救助费。其中,医疗费用按照医疗事故等级不同而有所差异。

根据医疗事故轻微责任的详细描述,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患者有损害,因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或者诊疗技术规范、常规的;(二)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三)未取得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的;(四)伪造或者篡改病历资料的;(五)以拒绝协助患者及其家属知情或者拒绝听取患者及其家属陈述意见等方式拒绝或者阻碍患者及其家属参与医疗事故处理的。另外,《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还规定了医疗事故赔偿标准。根据条例规定,医疗事故赔偿标准包括医疗费用、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陪护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死亡赔偿金、死亡补助金、司法救助费。具体标准,按照医疗事故等级不同而有所差异。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九条医疗事故赔偿,应当考虑下列因素,确定具体赔偿数额:

(一)医疗事故等级;

(二)医疗过失行为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度;

(三)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与患者原有疾病状况之间的关系。

不属于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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