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工伤保险由施工单位交。建设施工单位在办理施工的许可手续的时候,是应该提交建设项目的工伤保险的参保证明的。如果有的建筑单位没有提交参保证明,则各地住房城乡建设的主管部门是不会发给其施工许可证的。
一、河北省施工合同备案要求是否存在
河北省施工合同备案要求是不存在了,无论是否招标的施工合同都不需要办理备案。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决定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要求,住房城乡建设部决定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作如下修改:
1、删去“订立书面合同后7日内,中标人应当将合同送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2、删去“在未提交施工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前,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予颁发施工许可证”。
二、施工许可证办理条件是什么
施工许可证办理条件如下:
1、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2、在城市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规划许可证;
3、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4、已经确定建筑施工企业;
5、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是建筑施工单位符合各种施工条件、允许开工的批准文件,是建设单位进行工程施工的法律凭证,也是房屋权属登记的主要依据之一。
三、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需要的材料
1、变更情况说明及法人委托书;
2、原施工许可证正本、副本原件;
3、重新填写、盖章的施工许可申请表;
4)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C本)和《地上、地下管线及建(构)筑物资料移交单(表AQ-A-2)》原件
5、已变更的国有土地使用证书、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房屋装饰装修工程应当提交房屋所有权人同意的证明;
6、在建工程,提交施工、监理合同变更备案表;
7、竣工工程,提交原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合同终止备案登记表;
8、需要挖掘道路的,提交道路主管部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同意掘路占道证明;
9、需要提交资金证明的,续建工期不足1年的,到位资金不得少于续建工程合同价款的50%;续建工期超过1年的,到位资金不得少于续建工程合同价款的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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