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农村户口分户申请的条件:
1.一家人住在一起,孩子已经结婚成家;
2.家庭分开的申请人必须独立生活
3.住户必须年满18岁;
4.非独生子女,因为独生子女可以直接继承父母使用宅基地的权利;
5.关于离婚户口的规定,并非所有离婚户口都可以分配土地。这取决于户籍的性质。
(二)、农村户口分户申请资料
申请人需要准备村委会发放的农村集体土地居民住房所有权和居住条件的证明材料,派出所发放的住户调查报告,国土资源部门发放的土地居民住房所有权和合法性证明除了户口申请表,村民的结婚证书(复印件),房屋照片(复印件)等之外,可以到当地派出所的户口登记管理处处理这些材料,才可以申请办理农村分户。
(三)农村家庭申请宅基地的条件
农村家庭想要申请宅基地,肯定首先要向当地村委会提出宅基地请求,然后需要在村民小组中进行宣传,如果没有异议,则下一步将进入当地的乡镇(城镇)进行审核,然后宣布县(市),最后是宅基地依法批准后即可取得。
1.一些人口众多且宅基地面积小于当地配额标准的家庭,可以申请新宅基地;
2.因婚姻和家庭等原因需要重建房屋的子女可以申请新的宅基地;
3.由于当地村庄涉及城市规划和搬迁,因此您可以申请新的宅基地;
4.经县级以上政府批准回乡定居,在当地农村没有房屋的人可以申请新宅基地;
5.定居并成为村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但没有宅基地的外来户口可以申请。
农村家庭分户以后没有宅基地可以申请吗?
可以的,只要是满足当地宅基地应用条件的都可以申请。
根据农村宅基地管理方法:
《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第八条农村村民需要使用宅基地的,应当向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村民委员会应当公告并提交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讨论。经讨论,批准和公告,应当报乡(镇)土地管理机构,县(市)土地管理部门审查,县(市)人民政府审查批准。经县(市)人民政府批准,村民委员会应当公布批准的宅基地。
要申请宅基地,应将这些材料提供给地方有关部门:单个村民申请宅基地的申请表,应由村庄委员会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乡镇土地使用)签发的材料。总体规划图,现状图等,并指明规划用地土地类型;申请人的当前宅基地状况;申请人拟建的宅基地的位置,面积,地块草图等,申请人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家庭成员,户籍是否为村庄的集体户口等)。
所以符合分户条件的,在分户申请时要提交村委会发放的房屋居住所有权和居住的证明材料,派出所的住户调查报告、村民结婚证等等材料,如果要想申请农村宅基地的,可以向村委会提出申请,如果符合条件的,那么可以分配到宅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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