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受人在缴纳了定金之后才察觉到该房屋并不具备相关的五项法律证明文件,此类情况下买受人有权依据法律规定向出卖人主张全额退还所支付的款项。因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房地产开发商在未取得完整的法定许可证书之前,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销售活动。这便意味着,售楼合同因开发商的违法违规行为而构成无效,其应当将买受人已经支付的房款如数返还。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七条商品房现售,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现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二)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或者使用土地的批准文件;(三)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四)已通过竣工验收;(五)拆迁安置已经落实;(六)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等配套基础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其他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或者已确定施工进度和交付日期;(七)物业管理方案已经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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