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许多法例所载,对犯罪者实施罚金或没收财产的惩罚,这两者之间并无严格的排名次序,而是要依据犯罪者的具体情况来进行挑选,或者同时施加两种惩罚。如果犯罪者在同一过程中触犯多项法律法规,必须同时面对多种处罚时,例如罚金与没收财产,那么这两类处罚应予以结合执行,但是,当罪犯需要承担的是没收全部财产的处罚时,仅需执行没收财产刑即可。在执行过程中,若被执行人呈现出需同时承担刑事与民事责任的状况,比如其个人财产无法完全支付两项责任所需,那么就需要按照以下顺序执行:
首先满足人身损害赔偿中的医疗费用需求;接着是向受害人偿还相应损失;之后是偿还其他非刑事性的民事债务;
然后再考虑实施罚金;
最后是执行没收财产。
《刑法》第三十六条
由于犯罪行为而使被害人遭受经济损失的,对犯罪分子除依法给予刑事处罚外,并应根据情况判处赔偿经济损失。
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犯罪分子,同时被判处罚金,其财产不足以全部支付的,或者被判处没收财产的,应当先承担对被害人的民事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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