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网络环境下,技术越是发展,商业活动的形式越是丰富,商标及反不正当竞争方面的纠纷也越是花样翻新。除了域名之外,关键词系统、超文本链接以及万维网网站的内容等都可能成为引发某类纠纷的原因。
一、关键词系统引发的纠纷
互联网上的网页数量早已是不可胜数了。用户想通过自己浏览网页来寻找某一信息.无异于大海捞针。Yahoo!、Infoseek、Excite等网上搜索引擎的出现给用户的网上航行提供了定位、导航的工具。现在人们在网上查询信息已经离不开搜索引擎的帮助了。搜索引擎的种类很多,搜索方法也有多种,关键词检索就是其中重要的一种。
说到关键词检索还要从"元标记"说起。万维网的超文本标记语言(HTML)中有一种软件参数叫做"元标记"(meta-tag),原本是被网页设计者镶嵌在网页源代码中,用来记述有关网页拥有者、版权声明以及网页关键词(keywords)等信息的。元标记并非为网页正常运行所必需,但是随着搜索引擎关键词检索的发展,越来越多的网页设计者普遍采用了元标记设计。Yahoo!、lnfoseek、Excite等著名的网上搜索引擎都有关键词检索的功能,即在某个用户键入某个想要查找的主题词后,搜索引擎就按照网页源代码元标记中的关键词显示查询结果。要是网页没有设置关键词,搜索引擎的编码器就只好要么阅读全部网页,要么扫描一定数量的网页文本内容(例如开头的200个词)。这样做不仅差错率高,而且速度慢,相比之下,关键词检索更有优势。一般情况下,搜索引擎还设置了从查询结果通向相应网站的链接,只要用户点击查询结果所列的任何一项,就能访问该对应的网站。
有关人士预言,关键词系统会象域名系统一样越来越普遍地被作为网上的识别系统,甚至可能取代域名系统的地位,成为网上最主要查询和识别系统。使用域名系统的时候,用户要访问某个网站,还不得不记录该网站的地址,再将该地址键入浏览器的地址栏中。然而,使用关键词系统,用户就连网站地址也不必记录了,只需在搜索引擎中键入某个主题词,就能够找到所需要的网站。但是在目前阶段,关键词系统还有很多问题和局限性。例如许多关键词被设置成为"汽车"、"书籍"、"棒球"等普通名词,这固然说明了网站的类别,却无法起到识别特定网站的作用。又如,虽然美国、英国、德国、意大利、瑞士都有公司在不同的顶级域名之下注册了域名"telecom",但是搜索引擎却只能查出其中的一部分,这说明现在的搜索引擎的搜索范围和搜索能力都很有限,如果作为一种主要的识别系统.将妨碍某些公司在网络上进行宣传和进行商务活动。
1、两类“关键词纠纷”
然而,任何一种新的网络技术都会被某些聪明过头的人迅速用于谋取不义之财。围绕关键词检索现已出现了两类所谓“隐形商标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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