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接受虚开专用发票是否适用于偷税罪的问题
时间:2023-06-07 10:43:37 58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取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7]134号)等一系列文件将纳税人非善意取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已用于申报抵扣的行为定性为偷税处理,但《征管法》第63条及《刑法》201条对偷税的界定中对纳税人利用他人为自己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达到少缴税款目的的行为是否属偷税行为,没有规定。《刑法》205条中明确规定,让他人为自己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属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具体行为之一,并根据虚开数额的不同,法律上处理量刑程度也不同。从以上规定可以看出,国家税务总局的解释与法律规定显然存在差异,对税务执法人员在具体办理此类案件的认定和处理时带来了困难。从税收征管实践来看,对于纳税人利用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偷税,其性质应比没有利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偷税更为恶劣。因此在刑法修改或出台相应的司法解释时,应对其在偷税罪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两个方面都予以明确,以解决对此类违法行为是按数罪并罚还是按偷税罪从一罪重处的选择适用难题。

全文430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纳税人 最新知识
针对纳税人接受虚开专用发票是否适用于偷税罪的问题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纳税人接受虚开专用发票是否适用于偷税罪的问题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