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在未解除某段婚姻关系的情况下,其中一方已与他人孕育子女,则在此段婚姻有效期内,该行为方应被视为过错方。
而无过错方此时有权提出诉讼请求离婚,双方亦可协商选择协议离婚方式离开彼此。
若决定采用诉讼程序离婚,法官在裁决合同时,通常会偏袒将更多财产分配给无过错方作为赔偿金,并且无过错方还有权请求依法给予精神损失补助。
然而,若二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或再次领取结婚证书,便构成了犯罪行为中的重婚罪行。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