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见代理的特征表现为:
(1)行为人实施无权代理行为。
(2)相对人依据一定事实,相信或认为行为人具有代理权,在此认识基础上与行为人签订合同。
(3)相对人主观上善意、无过失。
一、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订立的合同有效吗
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订立的合同是否有效分两种情况:1、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实施代理行为,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发生效力;被代理人在相对人催告后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2、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实施代理行为,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代理行为有效。
二、无权代理和表见代理的区别
1、无权代理是行为人没有代理权,以他人名义实施的代理行为。表见代理是代理人没有代理权,但是善意第三人相信代理人有代理权而进行的法律行为。2、无权代理保护被代理人的利益。表见代理保护善意第三人的利益。3、无权代理需要被代理人追认才有效。如果被代理人拒绝,则代理无效。表见代理所产生的法律后果直接归属于被代理人。
三、民法典规定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如下: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代理人认可的,对代理人无效。相对人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一个月内催告被代理人追认,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善意相对人有权在行为被追认前撤销善意相对人的行为,撤销应通知。如果行为人的行为没有得到认可,善意的相对人有权要求行为人履行债务或要求行为人赔偿其损害,但赔偿范围不得超过被代理人认可时相对人能够获得的利益。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为人无权代理的,对方和行为人应当按照各自的过错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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